验证项目 |
验证内容 |
技术标准 |
性能确认 |
重复性 |
定量重复性RSD≤3%,
定性重复性≤1%。 |
取气相色谱柱:设定柱温为120℃,进样口温度:200℃,检测器温度为250℃(参数需调节),设置流速后,取正十六烷-异辛烷,连续进样6次,每次1μl,记录其峰面积和保留时间,以保留时间计算其定性测量重复性误差,以峰面积计算其定量测定重复性误差,以保留时间计算其定性重复性误差。
量重复性RSD≤,3%,定性重复性≤1%。
检查结果见表10《性能确认记录》
样品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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柱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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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样口温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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载气流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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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器温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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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1 |
2 |
3 |
4 |
5 |
6 |
平均 |
RSD |
保留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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峰面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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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受标准:定量重复性RSD≤1%,定性重复性RSD≤3% |
小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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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人: 日期: 审核人: 日期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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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情况下每两年做一次确认
A. 在以上验收中,实时记录所有表中的偏差项或遗留项于表11中
B. 偏差或遗留项的编号以YS0001起始,每增加一项偏差,必须按编号记录一次
C. 必须分析每一项偏差项或遗留项对后续确认的影响,如有影响,则必须在后续确认实施之前完成对偏差项或遗留项的纠正
D. 偏差项:在实施验收过程中,实际检查结果与可接受标准不一致的项目,均称为偏差项
E. 遗留项:在实施验收过程中,因某些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某一项目未进行检查,称为遗留项
A. 记录的每一项偏差都应被分析和有效处理
B. 若分析偏差对后续的验收或设备使用无影响,则无需描述处理措施
C. 若分析偏差对后续的验收或设备使用有影响,则必须对该项偏差进行纠正
D. 纠正后的偏差必须再次检查验收
表11:遗留项与偏差项
偏差项或遗留项 |
内容 |
对后续验收的影响分析 |
纠正措施 |
再次检查验收是否有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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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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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 □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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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是 □否 |
小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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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人: 日期: 审核人: 日期: |
在表12中列出验收的附件,包括漏项与偏差的处理(附件一般为支持或证明验收各个项目已完成的文件,且该文件不便于转化为验收的检查内容,一般为供应商提供的原始资料重新测试的文件)。
表12:附件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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